标准 html 元素语法要求:标签小写、正确嵌套、双引号包裹属性值;空元素自闭合;根结构含 lang 和 UTF- 8 声明;特殊字符用实体转义;注释格式规范。

如果您在编写 HTML 代码时遇到标签结构混乱、属性书写不规范或文档无法正确解析的问题,则可能是由于未遵循标准 html 元素 语法规范。以下是编写标准 HTML 元素的语法要求:
一、基本标签结构规范
每个 HTML 元素必须由开始标签和结束标签组成(空元素除外),标签名统一使用小写字母,且必须正确嵌套、不可交叉。标签内部属性值必须用双引号包裹,避免使用单引号或无引号形式。
1、书写开始标签时,以小于号“”结尾,例如:
。
2、书写结束标签时,在小于号后添加斜杠“/”,再写元素名称,最后以大于号“>”结尾,例如:
立即学习 “ 前端免费学习笔记(深入)”;
。
3、对于空元素(如、
、),必须采用自闭合形式,即在开始标签末尾添加斜杠和大于号,例如:
。
4、所有标签名称必须为小写,禁止使用大写或大小混写,例如:
二、属性书写与值规范
HTML 元素的属性用于配置行为或提供元信息,必须出现在开始标签或自闭合标签内,属性名与属性值之间用等号连接,属性值必须被双引号包围,不可省略。
1、属性名全部使用小写字母,例如:class、id、src,禁止写作 Class 或SRC。
2、属性值必须置于英文双引号中,例如:alt=” 用户头像 ”,不可写作 alt=’ 用户头像 ’ 或alt= 用户头像。
3、布尔属性(如 red>)应显式写出完整形式,即required=”required”,或仅保留属性名required(html5 允许简写,但需确保语义清晰)。
4、多个属性之间以空格分隔,不得换行或使用逗号,例如:href="https://www.php.cn/faq/index.html” target=”_blank” rel=”noopener”>。
三、文档根结构与语义化嵌套
HTML 文档必须包含明确的根元素,其下依次为
和;块级元素不可嵌套于行内元素内部,语义层级须符合内容逻辑。
1、文档最外层必须为,且 lang 属性必须声明语言代码。
2、
中必须包含 ,确保字符 编码 明确,禁止遗漏或使用过时写法如。
3、标题元素
至必须按层级顺序使用,不可跳级,例如后应接,而非直接。
后应接,而非直接。
。
4、列表结构中,
- 或
- 内只允许直接嵌套
- ,禁止将
、
等块级元素作为- 的子元素。
四、特殊字符与实体引用规范
当 HTML 内容中包含小于号、大于号、双引号、单引号或与号等具有标记含义的字符时,必须使用对应 HTML 实体进行转义,否则将破坏解析结构。
1、小于号“<,不可直接输入“
2、大于号“>”必须写作:>,不可直接输入“>”。
3、双引号“””在属性值内部已由外层双引号包裹,若需在文本中显示,则写作:“。
4、与号“&”必须写作:&,任何未转义的独立“&”均视为实体起始符,易导致解析错误。
五、注释与可读性维护
HTML 注释用于说明代码意图或临时禁用片段,必须使用标准格式,不可嵌套,且不应出现在标签内部或 DOCTYPE 之前。
1、注释以结尾,中间不得出现“–”或“>”,例如:。
2、注释内容前后各保留一个空格,提高可读性,例如:,而非。
3、长段落注释应单独成行,不得与标签写在同一行,例如:在
前换行插入注释,而非
。
4、禁止使用 HTML 注释包裹非 HTML 内容(如 js 代码块或 css 样式),此类内容应分别置于 <script> 或 <style> 标签内。</script>